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
根据2023年04月12日湖北省律师协会《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指引》等五项律师服务收费规范的通知,制定本标准,经2023年8月1日合伙人会议通过。
一 、诉讼业务收费标准
1、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(计件收费)
(1)一般刑事犯罪案件
①侦查阶段:6000~10000元/件;
②审查起诉阶段:8000~20000元/件;
③一审阶段:8000~50000元/件。
(2)经济类犯罪、职务犯罪、共同犯罪案件
①侦查阶段:8000~30000元/件;
②审查起诉阶段:8000~50000元/件;
③一审阶段:10000~60000元/件。
(3)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,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。
(4)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涉毒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以及 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,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。
2、代理民事诉讼案件(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)
(1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6000~20000元/件;
(2)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0~20000元/件外,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:
争议标的金额 |
收费标准 |
50,000元以下 |
免加收 |
50,001至100,000元 |
10% |
100,001 至500,000元 |
8% |
500,001 至1,000,000元 |
6 % |
1,000,001至10,000,000元 |
4~2% |
10,000,001元至50,000,000元 |
2~1.5% |
50,000,001 以上部分 |
1.5~1% |
3、代理行政案件
(1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8000~25000元/件;
(2)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8000~25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上述各项收费标准,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。代理一审后,再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的,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 收取;未代理一审,直接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的,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。
4、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
(1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10000~20000元/件。
(2)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10000~20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5、代理案件执行
(1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8000~20000元/件。
(2)涉及财产关系的,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收费 标准的5倍以内收取;重大、疑难、复杂、特殊案件由双方协商在案件标的金额的30%以内收取。
(3)先代理诉讼后又代理该案件执行的,按上述(1)、(2)项收费标准减半收取。
二、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
1、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、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出具 律师函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参加项目谈判、律师见证、资信调查等。
(1)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、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出具律师 函,按合同标的金额分段累计收费,但每件(次)不低于5000元(如低此标准由案件承办律师报主任审批)。
合 同 标 的 金 额 |
收费比例 |
100万元以下部分 |
5000元 |
100万元—500万元部分 |
0.8%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|
0.6% |
1000万元—5000万元部分 |
0.3% |
5000万元—1亿元部分 |
0.2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1% |
(2)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参加项目谈判、律师见证、资信调查,按 所涉及的财产标的金额分段累计收费;不涉及财产的,双方可协商收 费,但最低不低于50000元/件(如低此标准由案件承办律师报主任审批)。
合 同 标 的 金 额 |
收费比例 |
100万元以下部分 |
免加收 |
100万元—500万元部分 |
1%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|
0.8% |
1000万元—5000万元部分 |
0.6% |
5000万元—1亿元部分 |
0.4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2% |
(3)经协商,也可按律师服务时间收费,800-5000元/小时。
2、公司、企业设立(根据注册资本金额范围收取代理费)
注册资本金额 |
收费金额 |
100万元以下 |
10000元 |
100万元—500万元 |
50000 元 |
500万元—1000 万元 |
100000元 |
1000万元—5000 万元 |
150000 元 |
5000万元以上 |
200000元 |
3、企业改制、企业清算、企业破产(按所涉及金额分段累计收取代理费)
涉 及 金 额 |
收费比例(金额) |
500 万元以下部分 |
100000元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|
2% |
1000万元—5000 万元部分 |
1% |
5000万元—1亿元部分 |
0.5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1% |
4、股权转让
按企业改制收费标准的1/4收取。
5、债券发行、股票上市(按拟募集资金金额分段累计收取服务费)
拟募集资金金额 |
收费比例(金额) |
5000万元以下 |
500000元 |
5000万元一1亿元 |
0.5% |
1亿元以上 |
0.1% |
6、法律顾问
(1)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,由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企业规模、工作范围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收费标准,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0元/年(如低此标准由案件承办律师报主任审批);
(2)担任各级国家行政机关、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及非盈利 社团法人或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其最低收费标准为60000元/年(如低此标准由案件承办律师报主任审批)。
(3)提供专项顾问服务,按上述标准的3倍收费,最低收费标准为150000元/年(如低此标准由案件承办律师报主任审批)。
7、 法律咨询
每小时800-3000元,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。
8、 代书法律事务文书
每件收费1000-5000元。
三 、其它规定
1、计时收费
(1)、对于非诉讼业务,委托人可与律师事务所约定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。
(2)、计时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,包括律师 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、调查取证、查阅有关资料、起草诉讼文书和 法律文书、出庭、参与调解和谈判、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它法律事务的时间。
(3)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下列范围内协商确定:
主任律师: 3000 元/小时;
合伙人律师: 1000~3000元/小时;
专职律师: 800~2000元/小时。
2、 风险代理
根据规定可以风险代理的案件,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收费标准,具体标准: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,不超过标 的额的18%;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,不 超过标的额的15%;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 部分,不超过标的额的12%;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 万元的部分,不超过标的额的9%;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,不超过标的额的6%。
3、实际支出费用的承担
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,由委托人另行支付:
(1)、 鉴定费、公证费;
(2)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执行费;
(3)、办案所需差旅费;
(4)、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。
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对本标准拥有解释权。
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
二O 二三年八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