诚信、高效、厚德、尚法,是对我国律师过去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,是现实条件对律师业的基本要求,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高度概括,也是律师业生存和发展根本保证。
一、诚信------律师的生存之本
    孔子曰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。诚信是为人之道,也是律师的生存之本。诚信原则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,现代民法将其吸收并赋予其法律的神奇力量,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,讲究信誉,恪守诺言,诚实无欺,用善良的心理和方式取得权利履行义务,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,可以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合法利益。律师是法律之师,是文明之师,理当亦是诚信之师。诚实守信,品行高洁,是律师道德修养的核心。
二、高效------律师的时代要求
    高效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,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竞争的必然结果。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,经济文化日新月异,法律法规层出不穷,市场形式变幻莫测,生活节奏不断加快,一切的一切都在高效运转,没有过硬的质量就会被无情地淘汰,没有相当的效率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。对当代律师服务行业来讲,优质高效的服务既是服务对象和执业环境的要求,也是律师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,有高质量高效率的意识是当代律师的必备素养。
三、厚德-----律师的精神追求
    “厚德”既有历史传统,又有时代特点。“厚德”主要有两层含义:一是律师执业道德修养,二是高远博大胸怀。“厚德”就是要用像大地一样宽厚的德性德行来容载万众、万象、万事、万物。执业德为上,做事德为先。这正是过去、当代和未来法律人精神的品格。厚德是中华文化的精神之魂,也凝炼在法律人的精神品格之中。我国正处于新的历史时期,律师业特别需要提倡“厚德”,德性德行,一以贯之,形成律师业道德新风尚。
四、尚法----律师执业的基础
    公开、公正、公允的法律秩序,是现代文明的标志,也是现实社会维系和发展的根本保证。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,就没有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基础。律师作为社会法律服务者,不仅要有渊博的法学知识、深厚的理论功底、高超的执业技巧,而且要有崇高的法律信仰、执着的事业追求和踏实的工作作风。律师作为自然人,应该尊法守法;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,以法律服务为职业,更应该尊法守法。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是律师心中的唯一“上帝”。服从和维护法律是律师的天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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